公司董事会有7名董事,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及成员能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制度运作并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参加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履行其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的补充。